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女子踢走老人拐杖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女子踢走老人拐杖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87岁奶奶善意提醒,竟遭18岁男子毒打,打人男子将受到什么处罚?
海宁警方今天公布信息,已经对男子进行了拘留,并提请检察院逮捕,接下来我想检察院会启动逮捕程序,并依法起诉将这个混蛋玩意送进大牢。如果这个渣渣被起诉,并处寻衅滋事罪的话,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,可能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
今天海宁警方也表了态,要严厉从严处置,具体怎么严法,我建议用最高限的法律刑罚来判处。十八岁了,也是成人了。必须让他付出最沉重的代价,让他长一个教训,也让社会多一份警惕。
我想每一个看过这个视频的人,心情是难以平静的,特别是那一个飞踹动作,让人看后有一种想打死男子的冲动。那是一个人的做法吗?幸亏老奶奶命大福大,要不然单单就那一脚足以要了她老家的命,踹倒还不收手,继续用拐使劲敲打老奶奶的腿。我认为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恶了,而是一种充满了兽性的狂暴,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。
保护老人和孩子,是我们社会的基本常识,也是每一个成人应有的基本素质,在成人社会里,有时我们可以任性可以冲动一点,但在面对老人和孩子的时候,必须 收敛我们的行为,因为向老人和孩子这些弱者施暴,是人类最大的恶,所以理应受到最严厉的律法处罚。
如果法律有特殊条款,我建议给其以最低十年的判罚。
禽兽,你这样的行为是要遭天谴的!
因为自己心情不佳而将所有的气全部撒在自行车上面,路过的87岁的老人家好心提醒,未曾想竟然遭到了男子的暴打!
老罗刚刚看了这个视频,就视频中男子的行为,哪怕是给予他任何严厉的惩罚,老罗认为都不足为过!
根据公安的通报显示,目前该男子已经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,老罗认为这里的罪名后期应该会变更,男子的行为明明就是故意伤害,且目前根据老人的检查结果来看,老人身处高龄,却被男子打到浑身多处骨折,最终极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规定:故意伤害罪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如果是因此致人重伤的,则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故本案中,结合目前的情况来看,该男子的泄愤行为根本没有半点的收敛的意思,完全可以构成故意伤害,将面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。
成年人,处于这个社会,面对纷杂的社会压力,谁都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,但是这些都是你自己的事情,没有任何的理由可以将此迁怒于别人,且还是一个87岁的高龄老人。
年轻人,我劝你善良!做出这样的事情,是很容易遭天谴的。
毕竟,人在做,天在看,举头三尺有神明!
事件前情回顾:9月25日下午,尚某(18岁)由于心情不佳,将自行车往地上用力一摔,正巧旁边张奶奶(87岁)路过看到,张奶奶好意提醒“这样要把自行车摔坏的”,尚某竟扔下自行车,先拿物品扔老人,之后径直奔向老人,狠狠一脚将老人踹倒在地,并连续用脚踢踏,甚至用拐杖抽打老人。
从这段描述中,我们看到了一个腹黑、无能的跳梁小丑,殴打一个可以称得上他祖奶奶的老人,面目狰狞,手段残忍。
87岁的老人,已经是暮年,垂垂老矣,随时油尽灯灭。18岁的尚某竟然对老人踹、踢、踏、抽打。手段越是凶残,越看出其内在的虚无。
人的本质里是有某些劣根性的。比如:欺善怕恶。就像这位尚某一样。所以,中国有很多俗语教导人们不可太过于善良。诸如“人善被人欺,马善被人骑”“柿子要赶软的捏”之类。
假如来个壮汉,试想这位尚某有没有胆量敢上去挑战一番呢?答案是很明显的。
欺负比自己弱的人,自己本身就是个弱者。他利用欺负弱者达到一种心理满足,显示自己可怜的力量。呜呼哀哉!
“谦谦君子,温润如玉。”真正的君子,应该具有雍容自若的神采,不露锋芒,不事张扬,无大悲大喜,无偏执激狂。
18岁的尚某还非常年轻,经历这次教训后,希望能彻底思过,大彻大悟。未来的路还很长,要努力将自己修炼成一个真正的君子。否则,继续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地行事,生活还会来再教训一次。而且相信教训会一次比一次严厉,最终会让你疼到骨髓。
如果我能主宰这个案件,一定认认真真打法律擦边球,天王老子说话也不行,必须移送检察院批捕。尽一切办法让他受到刑事处罚,至于涉及的罪名两个中任选一个:
一是寻衅滋事
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“硬后果”并没有严格规定。有人说寻衅滋事的后果必须达到“轻伤害”以上,反正我至今没有看到相关的司法解释,地方性规定看到过。寻衅滋事涉及公共秩序,马路属于公共秩序所及范围。此罪定性更加注重社会影响,全国网民都知道了,而且基本上一致谴责这种行为,可见社会影响已经足够大了。
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: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结合实际本案最高刑罚是五年。
二是故意伤害
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……
轻伤害、重伤害的后果是“故意伤害罪”的“硬后果”。
海宁公安理解法律精神正确,进一步定性看“硬后果”!但是此人不入刑,以后年青人都学他怎么办?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踢走老人拐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女子踢走老人拐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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